关于进口野生鱼鳔/鱼肚关务方面解读,快速了解!

关于进口野生鱼鳔/鱼肚关务方面解读,快速了解!

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越来越多海味干货“漂洋过海”登上了我国老百姓的餐桌,被誉为“四大海味”的海参、鱼翅、鲍鱼、鱼胶等滋补品更是进口海味干货中的“热门选手”。

秋风渐起,随着中秋佳节将至,海味干货又迎来了一年中的进口旺季。那么,“鲍参翅肚”等海味干货在申报进口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?接下来,我们带大家了解一下吧。

鱼肚/鱼鳔包括两种准入情况:

一是原产国为美国、挪威、冰岛、越南等的鱼肚/鱼鳔,由于以上国家的准入名单中明确包含“冷冻等鱼肚”,因此无论进口养殖还是野生鱼肚,均符合准入要求;

二是原产国为哥斯达黎加、萨摩亚、马达加斯加、塞舌尔、苏里南、智利等的鱼肚/鱼鳔,由于以上国家的准入产品名称中包含“野生海捕水产品”,因此可进口野生的鱼肚/鱼鳔。除此之外的其他进口鱼肚情况,不符合准入目录要求。注意,以上仅限需满足准入要求的编码范围。

TELL18925891074

需要的资质:

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;产品应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正本原件、原产地证书等。

方便大家理解,小编来简单总结一下:

1.应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口

2.境外生产企业应获得海关总署注册,产品应随附符合要求的水产品证书。

3.需要办理检疫审批,核销检疫审批许可证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相关推荐